| 唐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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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08-25 13:51 唐海县商务之窗编辑部 |
总 则
一、为使县政府工作实现法制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》,结合县政府工作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二、县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、市委、市政府以及县委的决定,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,充分发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场、镇的作用,确保政令畅通。坚持以人为本,勤政为民,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履行政府职能。坚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,依法行政,接受人民监督,形成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,建设法治政府。
三、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忠于职守,服从命令,顾全大局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四、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。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、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,推进电子政务,提高行政效能,切实贯彻落实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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